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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缴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4-05-28 16:52:10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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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缴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缴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油函[1994]13号

1994-04-27国家税务总局


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天津、上海、广州、湛江分局:
  根据实施新税制的精神和要求,现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所属地区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中油公司)缴纳印花税的问题明确如下:
  1.中油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有关规定,缴纳印花税。
  2.中油公司记载资金的账簿,1994年1月1日以后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增加的,就其增加部分贴花,对启用的新账簿,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未增加的,免贴印花。
  3.本通知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89)国税油政字第31号文和(89)国税油政字第50号文中,对中油公司免征印花税的规定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民政部对殡葬服务相关标准征求意见的公告

民政部


民政部对殡葬服务相关标准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殡葬服务标准体系,全面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民政部组织编写了《殡葬服务术语》、《殡仪接待服务》、《遗体告别服务》、《遗体保存服务》、《遗体火化服务》、《骨灰寄存服务》、《骨灰撒海服务》等7项殡葬服务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并于2010年10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反馈民政部社会事务司。

  传 真:010-58123274

  电子信箱:yangwentao@mca.gov.cn



附件:1.征求意见反馈表
http://files2.mca.gov.cn/sws/201009/20100920092909106.doc
2.殡葬服务术语(征求意见稿)
http://files2.mca.gov.cn/sws/201009/20100916122451644.doc
3.殡仪接待服务(征求意见稿)
http://files2.mca.gov.cn/sws/201009/20100916122718725.doc
4.遗体告别服务(征求意见稿)
http://files2.mca.gov.cn/sws/201009/20100916123117585.doc
5.遗体保存服务(征求意见稿)
http://files2.mca.gov.cn/sws/201009/20100920111017152.doc
6.遗体火化服务(征求意见稿)
http://files2.mca.gov.cn/sws/201009/20100920111045830.doc
7.骨灰寄存服务(征求意见稿)
http://files2.mca.gov.cn/sws/201009/20100916125118989.doc
8.骨灰撒海服务(征求意见稿)
http://files2.mca.gov.cn/sws/201009/20100916125203538.doc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


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中国残联、卫生部、教育部、民政部等


中国残联、卫生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家计生委、广电总局、质量技监局、药品监管局、全国妇联、中国老龄协会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2001-01-11

残联康[2001]8号


2001年3月3日,是第二次全国爱耳日,主题为“减少耳聋发生实施早期干预”。为了把此项活动落到实处,现将第二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发给你们。请你们参照北京的活动形式,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做好本省的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我国有听力语言残疾人2057万,为残疾人总数的首位。其中7岁以下聋儿80万,由于药物、遗传、感染、疾病、环境噪声污染、意外事故等原因,每年新产生3万余名。听力障碍严重影响着这一人群的生活、学习和社会交往。
为了降低耳聋发生率,控制新生聋儿数量的增长,预防工作尤为重要。1999年,卫生部颁布了《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加大了对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中的规范化管理力度。针对我国耳聋发生率高、数量多、危害大,预防工作薄弱的现实,卫生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老龄协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10部委局共同确定:每年的3月3日为全国爱耳日。已于2000年3月3日以“预防耳毒性药物致聋”为主题,动员社会积极、广泛参与首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使群众了解致聋原因、危害及预防方法,树立了全民爱耳意识,避免和减少了耳聋的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有关专家分析论证提出了:防止药物致聋和实施早期干预是预防耳聋的主要手段,仅此每年可以减少1万余名新生聋儿。实施早期干预工作,不仅能有效减少耳聋发生,还能提高聋儿康复质量。为此,确定第二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一、主题
减少耳聋发生 实施早期干预

二、活动形式和措施
(一)首都北京
1、宣传咨询“一条街”活动
2001年3月3日上午,于北京城区的繁华街道举办一条街宣传咨询活动。届时组织由中央和北京市的医疗、康复、特教、预防研究等机构参加,同时在郊区县开展同步宣传活动。
主办单位:北京市残联、卫生局
参与单位:北京地区残联、卫生局,北京地区各医院及部队医院、特殊教育学校、新闻单位,爱耳日文件会签的部委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
2、“减少耳聋发生实施早期干预”专题节目
2001年3月3日晚上,将邀请卫生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老龄协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北京市政府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在北京电视台举办的以“耳聋预防、早期干预、听觉康复知识宣传”为主题的专题节目。
主办单位:北京电视台、中国残联、北京市残联。
3、宣传画
组织设计、印制宣传画,下发各省在主要街道和医院张贴。
4、设立全国爱耳日标志
为了唤起全民爱耳护耳意识,重视耳聋预防工作,设立全国爱耳日永久性标志,于第二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中全面启用。
(二)地方
各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省辖市县可参照北京的形式,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三、要求
各省要做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工作,及时将本地活动情况、感人事例、宣传报道材料、图片等收集整理,上报全国残联人康复工作办公室聋儿康复协调组。

四、爱耳日宣传口号
  --3月3日一全国爱耳日
  --开展爱耳日活动,提高爱耳护耳意识
  --重视听力,爱护耳朵
  --聋儿康复从早期抓起
  --实施早期干预,提高康复质量
  --实施早期监控,减少耳聋发生
  --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早发现、早干预
  --加强耳病防治,慎用耳毒性药物
  --重视孕早期和围产期保健,减少聋儿发生
  --树立全民爱耳意识,减少耳聋发生
  --康复一个聋儿,温暖一个家庭
  --全社会都来关心聋人